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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公示期:2021年1月7日至13日(5个工作日)
二、公示期间对下列拟发放企业有异议的,请以电话、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向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。
联系电话:63557821 63557820,电子邮箱:103087813@qq.com
联系人:徐喆、张伟
附件: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表(第六批)
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1年1月7日